并且他们说05年出台新政策,之前单位的工资不用现单位赔偿,这是真的吗,是什么政策叫什么名字?
我82年在烟台某棉纺厂就职,96年某棉纺厂倒闭,政府协调可以要一万元补偿下岗,也可以分流到其他单位,将补偿给分到的单位,我选择了后者,被分到烟台某宾馆,劳动档案也带到某宾馆。
98年又被分派到某宾馆合资的滨酒店,后来某酒店又开始独资,我和它重新签了劳动合同。到了2007年合同期满,我没有续签合同。
一开始某酒店只赔偿我四个月的工资,他们的理由是政府有规定02年后的不用赔偿,并且他们只从98年开始赔偿我。后来我找到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只赔偿5个月,就是从96年开始赔偿。
我感到不理解,某酒店只赔偿我在96年后的工资,那我之前在某棉纺厂工作的赔偿应该找谁要呢!?并且他们说05年出台新政策,之前单位的工资不用现单位赔偿,这是真的吗?是什么政策叫什么名字?
你可以联系你们当地律师,电话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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