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三个月发放工资是不合理的,什么时间给我工资是合理的呢,我应不应该享受年假工资呢?

二是三个月发放工资是不合理的,什么时间给我工资是合理的呢,我应不应该享受年假工资呢?,第1张

公司在2008年在2月12次辞退我,但我还有2008元月的工资没发放?公司说3个月后给,我个人认为不合理?一公司没有说明辞退原因。二是三个月发放工资是不合理的什么时间给我工资是合理的呢我应不应该享受年假工资呢我工作地点是北京。

位律师回复

公司应当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支付尚未支付的工资,不应押三个月,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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