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在我指定的修理厂对方保险公司估价定损后,修理厂修好了车子通知我取车。按照正规流程,应该是先垫付修理费,然后对方凭修理厂发票到保险去报销。
我通知对方来付款,我取车。但是对方一直借口没时间,不垫付修理费,造成我无法取车。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若耽误我的工作,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位律师回复
自己先垫付,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若有需要,请联系我,我愿意为你们提供咨询意见或其他法律帮助,13564317472,63026372*116若需面谈,我所地址在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788号飞纶商务中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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