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说我信用卡诈骗和恶意透支,我想请问下,我现在的性质构成这些了吗?
我的信用卡最多时透支了10000元,本来没这么多的,透支6000的时候还是可以偿还每月的最低还款,后来工作发生变动,新的工作遇到的老板又是个拖欠工资,最后辗转加上利息最多时候透支了10000元,现在工作基本稳定了每月向银行还1000元。现在还欠7000元,这个月发了工资再还掉至少1000那么还欠6000,可是银行说要起诉我按照刑法196条来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说我信用卡诈骗和恶意透支。我想请问下,我现在的性质构成这些了吗?我虽然没法一下还清,但我已经每月在努力还钱了啊
位律师回复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就是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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