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学生,今天我非常无辜,我在教室睡觉。我的同桌在玩手机,给主任发现啦!主任想没收我同桌的手机,但是主任他没有找到手机,就以为手机在我身上,就对我进行搜身。结果我的手机被没收了。其实我的同桌的手机不在我的身上。这件事我觉得很委屈。我想告我的主任。所以我就想知道,在律的角度,搜身的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怎样才是搜身?怎样才是不合法的搜身?我告我的主任会有胜算吗?
位律师回复
你主任的行为是不对的,也是违法的,但是由于没有什么后果,其法律责任不是很严重,你可以要求你的主任归还你的手机。若对我的解答感到满意,请给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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