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单位至今没有书面答复,请问劳动争议时间从那开始计算(是根据1995年颁发的劳动法提出来的)?
本人工作17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续签合同时本人也提出要求单位与本人签无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一年一签,现本人要求单位把固定期限合同更正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我11月20日,要求单位书面答复,但单位至今没有书面答复,请问劳动争议时间从那开始计算(是根据1995年颁发的劳动法提出来的)
位律师回复你好!你可以现在就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一般为六十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因此,11月20日也可以算是争议发生之日!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65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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