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我拒绝接受上述条款很可能就要失去这份工作,我要怎么样才能最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1、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后,工装由公司统一定制,费用由着装者负担。每月从工资扣除工服押金。工作满一年正常离职的,办完离职手续后方可领回。
2、员工在合同未满的情况下,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不退回奖励提成,而员工还要交违约金800元。
3、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再续签,办完交接手续后三个月内,不可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商场或其他品牌任职,若违反此规定,经公司发现认定后,将不退回奖励提成。
4、员工如有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提出辞职未得到批准,而强硬辞职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函告商场。
5、离职人员工资1-3个月后发放,奖励提成及工服押金在办完离职手续三个月后方能领回。
以上各项条款,是否合法?一般来说,如果我拒绝接受上述条款很可能就要失去这份工作,我要怎么样才能最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在南宁基本上就是这个样子咯,除非你不想工作.基本上没有问题,不过第三点应该有相应的补偿金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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