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下5度不能施工以及中考和高考.请问开发商的辩解理由能否成立?
您好,我于05年10月签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06年9月30日,逾期交房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开发商直到07年5月27日才通知交房,称违约金按月百分之一支付.其理由是扣除阴雨天,零下5度不能施工以及中考和高考.请问开发商的辩解理由能否成立?我们该如何维权.
位律师回复开发商的理由,当然不能成立。因为“零下5度不能施工以及中考和高考”都是他应当事先想到的,不属于不可抗力。.
您好,我于05年10月签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06年9月30日,逾期交房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开发商直到07年5月27日才通知交房,称违约金按月百分之一支付.其理由是扣除阴雨天,零下5度不能施工以及中考和高考.请问开发商的辩解理由能否成立?我们该如何维权.
位律师回复开发商的理由,当然不能成立。因为“零下5度不能施工以及中考和高考”都是他应当事先想到的,不属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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