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拿不回钱,买家以此说客人给了钱,她才付余款,我拿的回来自己辛苦创下业绩的钱吗?
请问律师:美容院转让合同签定时买家付了3/2的款给我,转让后我依照合同帮买家过渡完合同履行的工作,买家拒绝支付余款,理由是我手上客人的美容余款未付,这一项签合同的时候我考虑到了,也就注目了″协助买家追回余款″,由于买家服务没有我做的到位,我的客人不在她那里做了,自然拿不回钱,买家以此说客人给了钱,她才付余款。我拿的回来自己辛苦创下业绩的钱吗?谢谢律师
位律师回复
1、买家应当支付余款,
2、你的义务是协助买家追回余款,这一点,属于你的协助义务,但买家不能据此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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