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正确吗,我是否可要求公司给予我工龄补偿,如何计算?
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元月1至12月31日)到期,公司在11月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此单位已工作了近十年,公司人事部说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无工龄补偿,这种行为正确吗?我是否可要求公司给予我工龄补偿?如何计算?
位律师回复公司的说法基本正确。但它做法错误,合同到期,不存在解除合同的事情。它通知你解除合同,实际上是画蛇添足,反而有它违约的嫌疑。
我的劳动合同在今年(元月1至12月31日)到期,公司在11月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此单位已工作了近十年,公司人事部说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无工龄补偿,这种行为正确吗?我是否可要求公司给予我工龄补偿?如何计算?
位律师回复公司的说法基本正确。但它做法错误,合同到期,不存在解除合同的事情。它通知你解除合同,实际上是画蛇添足,反而有它违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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