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2月19日)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2月19日),第1张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2月19日),第2张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要约收购的收购期限为( )。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B、不得少于 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正确答案: C
知识点:要约收购的收购期限
答案解析: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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