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要把此事告知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上法庭来做裁决,请问他的这种做法应该吗,公司做错了吗?
各位律师:
公司有一个员工于3.8进公司,7.25辞职不做。这期间公司要求他把劳动手册交上来,但是他迟迟未拿来。所以公司没有把他的社保交上去。但是公司多次叫他把劳动手册拿来要给他补交,但他就是不听,硬要把此事告知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上法庭来做裁决。请问他的这种做法应该吗?公司做错了吗?
虽然责任在对方,但公司必须补交。
各位律师:
公司有一个员工于3.8进公司,7.25辞职不做。这期间公司要求他把劳动手册交上来,但是他迟迟未拿来。所以公司没有把他的社保交上去。但是公司多次叫他把劳动手册拿来要给他补交,但他就是不听,硬要把此事告知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上法庭来做裁决。请问他的这种做法应该吗?公司做错了吗?
虽然责任在对方,但公司必须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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