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事都知道这件事情,但公司在我辞职当天,却以此为由从我工资中处罚1000元,请问是否合法?

公司同事都知道这件事情,但公司在我辞职当天,却以此为由从我工资中处罚1000元,请问是否合法?,第1张

各位律师:
尊敬的专家们:你们好!
我在不久前离开了一家公司,所签试用合同时间为2008年6月8日——2008年7月8日,我于2008年7月1日辞职。在职期间,1。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8:30——5:30;周五:8:30——5:00;周六:9:00——12:00,请问是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2。公司在试用期间没有给上保险,请问是否违法?3。作为高管人员,从工作需要考虑,与竞争对手有过一次接触,公司同事都知道这件事情但公司在我辞职当天却以此为由从我工资中处罚1000元,请问是否合法?
以上问题烦请专家帮助解答,谢谢!

位律师回复

工作时间中间应该有休息时间,扣除休息时间的话你看看是否符合一天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符合的话,就不算超过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不上保险属于违法;如果你们的接触并未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话,公司不应该对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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