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相邻建筑物地基沉降影响的方法(二)

处理相邻建筑物地基沉降影响的方法(二),第1张

处理相邻建筑物地基沉降影响的方法(二),第2张

3.3房屋的变形特征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4种。它们的作用分别是:沉降量主要用于计算独立柱基础和地基变形较均匀的排架结构柱基的沉降量,也可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量;沉降差主要用于计算框架结构相邻柱基的地基变形差异;倾斜主要用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物的倾斜值控制;局部倾斜主要用于计算砌体承重墙因纵向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倾斜。由变形特征的作用,就可以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确定如何控制它们,由控制值的大小确定建筑是否安全和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见表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表1
   变 形 特 征  地 基 土 类 别 
中、低压缩性土  高压缩性土 
砌 体 承 重 结 构 基 础 的 局 部 倾 斜  0.002  0.003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基的沉降差  框架结构
砖石墙填充的边排柱
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0.002 L
0.0007 L
0.005 L  0.003 L
0.001L
0.005 L 
单层排架(柱架6m)柱基沉降量(mm)  中压缩性土 120  200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  纵向
横向  0.004
0.003 
多层和高层建筑基础的倾斜  H≤24
24100  0.004
0.003
0.002
0.0015 
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  H≤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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