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走近美国的城市规划(一)
一、美国城市规划的发展过程
因为美国宪法限制政府对土地和私有财产的权力,土地可以像其他私有财产一样被私有。《宪法权力宪章》中描述“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剥夺个人的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没有适当的补偿,就不能剥夺私有财产”。因此,在19世纪之前,美国城市的发展基本上是依靠自然资源的开采,在没有规划和政府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导致了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之间的无序、拥挤、不卫生和无序造成的灾难空。1983年,芝加哥举办的哥伦布博览会引发并推动了美国的“城市美丽运动”,带动了美国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改革运动,如医疗改革运动、确保城市开放运动空、住房改革运动等。,并形成了许多影响至今的规划体系。
丹尼尔·哈得逊·彭汉于1909年编制的芝加哥规划成为美国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该规划对芝加哥市区的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了分类,划分了城市的公共空空间,确定了城市的路网系统。该规划对芝加哥的城市发展仍有指导作用,其主要内容如下:
(1)芝加哥市沿密歇根湖划出一条长32公里、宽1公里的永久性公共绿地。在湖滨绿化带中,80-90%是公园,允许建设体育场、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建筑。
(2)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呈网格状分布。东西方向以麦迪逊为中心,南北方向以州为中心,约200米一条路,1里一条街;45度放射性道路以前是高速公路,1950年后改为高速公路。
(3)城市设计的景观。码头和观景台分别从两翼延伸至密歇根湖。
(4)城市的商业和金融中心都在湖边。很多空房都互换了,考虑到道路,停车,还有去湖边公共绿地的路。
当时美国城市美化运动和城市规划的动机一是炫耀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二是协调土地资源的使用,以有限的政府干预控制土地投资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发行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各种社会力量都谋求控制资源以谋取利益。城市土地作为一种有限而重要的资源,已经成为各种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土地投机,土地使用混乱,个别企业的短期利益以全体公民的长期利益为代价等等。,迫使政府介入。因此,美国城市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
美国城市规划实施之初,地方政府使用常规权力,主要是征税和发行债券的权力,来保证规划项目的资金。城市规划基本上是在没有具体法律框架的情况下进行的。1909年和1915年,联邦法院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角度,确认地方政府有权限制建筑物高度,无偿规定未来土地用途。
1916年,纽约市通过了分区条例,这是美国第一部管理城市土地,包括私人土地的法律。区域化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分类,规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的要求。与其他法律法规一样,分区法规是平衡城市发展中各种利益和需求的工具。随后,土地管理的区划法规在美国城市得到了广泛实施,大部分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区划法规。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美国遭受大萧条和汽车工业时代的到来,美国的城市发展状况和城市中心的功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以往的政策相反,美国政府部门积极干预城市经济发展的活动。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新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联邦政府补贴州和地方城市的规划、州际公路系统规划、成立国家资源规划委员会等,进一步推动了城市规划的发展。
1949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1949年住房法》。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联邦政府以“城市更新”政策介入城市发展和城市公共环境的改善,利用财政补贴推动以住房为主题的城市中心区改造。为了消除城市经济空空洞,当地政府开展了大量的公共改造项目、贫民窟清理和住房建设计划。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获得联邦资金,地方政府必须编制全面的城市发展规划,从而推动美国城市规划的进一步发展。
20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资助地方政府的规划项目,包括土地利用、交通系统、城市未来发展趋势研究、规划实施等项目。其中,土地利用涉及商业区、工业区、农业区、游憩区等发展规划的各类用地密度控制、类型和开发强度;该计划的实施包括重大建设资本投资运营计划(资本改善计划)、土地用途分区条例(分区条例)和土地细分条例等。
20世纪70年代,美国城市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重要的社会过程:一是历史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二是环保意识加强;第三,由于1973年“能源危机”的影响,全国上下对社会有所警觉和反应。这些都对城市规划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关注环境问题,鼓励城市规划更多地考虑环境问题。
到目前为止,美国城市规划已经涵盖了城市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物质建设规划和城市政策设计与研究四个方面。美国各级政府,从联邦和州政府到城镇,都有城市规划机构:联邦政府有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议会有一个城镇规划委员会;行政部门包括规划局和规划办公室。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美国城市规划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研究和工作方法。
二。美国城市规划管理局
根据美国宪法,在联邦、州和市政府中,市政府对土地使用管理有直接控制权,因此拥有强大的规划和管理机构。美国的城市管理机构有多种组织形式,如议会-市长制、委员会制、议会-行政长官制等。
美国城市规划管理机构的中心任务有三项:一是编制综合规划,依法制定分区法规和土地细分管理条款;二是管理城市土地使用的日常事务,审核建设项目,发放土地使用证;第三,它利用联邦政府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提供的社区发展基金从事各种项目,如社区建设、工业发展和职业培训。由于美国大部分城市已经进入成年期,新的开发区域很少,因此美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多为修订规划,这些规划或者是区域性的(例如城市南部的再开发规划),或者是地方性的(例如城市衰退地区的改造规划),或者是专题性的(例如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规划)。
芝加哥是美国最早编制总体规划的城市,因此其城市规划机构在美国城市中较为完备,具有代表性。
芝加哥的规划机构一直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经济发展规划局,主要职能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帮助,促进国际贸易机会,制定城市经济发展政策;第二个是城市建设规划局,主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制定和实施规划法规。
1990年,芝加哥市政府改组,经济发展局和城市规划局合并为一个局——规划发展局。该局有九个科,涵盖了过去两个局的职能。它们是:
(1)社区发展部:提供和管理政府补贴,以支持小型社区建设项目;提供空市内房源空供小区改造成低保房;制定社区规划,提供社会福利服务。
(2)区划法规与中心区开发司:负责修订区划法规,监督执法;审批建设项目,核发土地使用证;制定中心区建设规划。
(3)工业发展部:提供工业用地;政府提供补贴以清理工业污染和重建新的工业项目,并促进社区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发展。
(4)政策研究和长期规划司: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从事专题研究。
(5)地图办公室:测绘、编制城市地图;编制和修订分舱规则图;管理房屋编号系统。
(6)商业发展金融办公室:向中小型企业提供贷款,以增加城市地区的就业机会;为工商企业提供财税咨询。
(7)商务服务部:为各类企业、公司提供商务咨询,包括组织国际贸易交流。
(8)历史建筑保护部:通过技术服务、税收、贷款补贴等手段,促进历史遗迹和建筑的保护。
(9)邻里服务办公室:将全市划分为七个区,协助制定区规划;提供补贴以支持邻里活动。
上述九个部门的职责涵盖了经济、社会、城市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四个方面。
位律师回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