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外甥女以前读大学期间,户口迁出到学校里面,大学毕业后户口又迁回我家,这是否算同住人呢?
另外,我姐姐手里还拿着1993年我写给他的一封信,说是给外甥女到上海来读大学时给她个床睡睡。以此来要挟我们,说以后老房子动迁必须要给她们钱。请问律师们,我如果以她们空挂户口(不是同住人)的理由去起诉她们的话,我在法院赢的概率是多少呢?
另外,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客观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无住房的;也属于同住人吗?是指在拆迁时的状态吗?如果知青母女2人说我们是因为你家居住困难才外面借房子住的?法官在这点上会如何判断呢?
还有啊,如果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读大学等原因迁出户口的,也算同住人?也是指在拆迁时的状态吗?那么外甥女以前读大学期间,户口迁出到学校里面,大学毕业后户口又迁回我家,这是否算同住人呢?
不算同住人,有法规规定的,详细咨询150268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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