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我离职时交了个工作交接表给公司工作交接书上有我的签名,所以我很担心,还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你好,吴芳律师:
2008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到期后我继续在公司上班。没签任何合同,2月23号公司突然出了书面的通知给我,以我合同到期为理由,决定解除劳动关系,我收到这个通知后没办法,只好被迫办好离职手续,但是我没写辞职书,现在那个辞退的通知在我手上。我现在仲裁想申请恢复劳动关系,请问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主要是我离职时交了个工作交接表给公司工作交接书上有我的签名,所以我很担心!,还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你签字交接工作,恢复劳动关系的主张可能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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