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下传票现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更改责任事故认定书上的3点错误?

法院已下传票现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更改责任事故认定书上的3点错误?,第1张

你好,廖霄翔律师:
2009元月,本人驾驶中型货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在衡阳衡东县相撞,摩托车违章行驶导致死亡。事后交警判法是:中型货车唐益民为次要责任,摩托车死者为主要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摩托车死者家属不服已起诉。
摩托车死者为衡阳衡东农村户口其在广东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加工厂,事故发生时刚从广东回来10天左右,现死亡补偿金是按照广东居民标准计算还是湖南衡阳居民标准计算,死者家属现已取回死者工商营业执照作为证据
死者父母是农村户口现居住在县城3年以上,但死者父母在农村有田地,每年的田地补贴都有领取,现死者父母的赡养费应该按照按照衡阳衡东城镇居民计算还是农村户口计算
交警部门判下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已过3天的上诉期,因本人唐益民当时不懂交通法现发觉责任认定书上的关于本人(唐益民)的违章有3点在交警误导下认可的,法院已下传票现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更改责任事故认定书上的3点错误

位律师回复

法院可以更改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法院已下传票现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更改责任事故认定书上的3点错误?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