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公司的工龄如何计算,3、怎样做能保护自己的权益,4、如果要求买断工龄再签署新合同可以吗?
各位律师:
您好!我在公司工作5年,劳动合同于今2009年12月份到期。本人哺乳期应至09年6月。
原公司已和总公司合并,要求我重新办入职手续,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我想问问:1、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应该提前多久告之员工?2、原公司的工龄如何计算?3、怎样做能保护自己的权益?4、如果要求买断工龄再签署新合同可以吗?
你们可以要求在新的合同中包括以前的工龄或补偿以前的工龄后再签订新的合同
各位律师:
您好!我在公司工作5年,劳动合同于今2009年12月份到期。本人哺乳期应至09年6月。
原公司已和总公司合并,要求我重新办入职手续,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我想问问:1、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应该提前多久告之员工?2、原公司的工龄如何计算?3、怎样做能保护自己的权益?4、如果要求买断工龄再签署新合同可以吗?
你们可以要求在新的合同中包括以前的工龄或补偿以前的工龄后再签订新的合同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