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在那边有点社会背景,所以我很担心,我要采取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王伟枫律师:
您好!我结婚9年多了,有一个8周岁的女儿,跟我先生感情不和,要离婚,由于都要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协议成功,现在已经分居半年多了,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我父母帮我照顾,孩子已经上三年级了,他没有尽过做父亲的责任,从来没有接送过孩子,除了上班,就是喝酒,睡觉,孩子跟他一点感情都没有,确跟我父母,妹妹,弟弟有很深厚的感情,现在他要起诉离婚,我们都在外面打工,他的工资比我高,父母双方都没有住房,他的父亲患有肝癌,而且家里有很多债务,我跟孩子感情很好,她是我的命,由于起诉要回地方法院,他家在那边有点社会背景,所以我很担心,我要采取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首先,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居住超过一年的非户籍所在地,即现在居住的地方)的,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其次,如果力主孩子的扶养权,第一,要考虑经济方面,是否有能力扶养,比如有正式工作,有固定收入,或其他保障;第二是否有又孩子成长有利之处,反面的,比如有不良嗜好、习惯。再次,如果孩子可以自己表达喜好,如你家女儿已经8周岁,就要征求她的意见,看她愿意跟谁。
最后,就是眼泪啦,这个你明白吧,亲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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