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某县土地局这样做合法吗?
各位律师:
甲方1996年从开发商处买了一块90平方米宅基地(属国有土地)。甲方已办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在甲方要转让这块宅基地给乙方。县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只有在这块宅基地上建了房,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某县土地局这样做合法吗?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各位律师:
甲方1996年从开发商处买了一块90平方米宅基地(属国有土地)。甲方已办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在甲方要转让这块宅基地给乙方。县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只有在这块宅基地上建了房,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某县土地局这样做合法吗?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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