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如何才能让所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2、他若知道我丢失此协议,他不承认有此协议,怎么办?
各位律师:
王先生经营一个工厂,由于资金问题,协商与我合作经营,我出一部分部分资金,立下协议,该厂为我们2人所有,但是法人还是王先生。现在我们在经营分红上出现意见分歧,我又不小心将当时所写协议丢失,协议内容我知道,协议对我有利,协议未做公证。问:1、如何才能让所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2、他若知道我丢失此协议,他不承认有此协议,怎么办?
你们达成的协议本来就有效,除非违法律法规。一般来讲,订立协议是双方都有备份,如果你的遗失了,而对方持有,要以在起诉时申请法院调取,对方如果有而不提供,法院就会的判决会不利于他。如果只有你手中一份,还弄不见了,还真说不清,只有起诉到法院寻求最终解决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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