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周旺律师:
我有一亲戚,他老婆被人打了。他见了后,去帮忙。结果,对方就在公安局搞了个轻伤鉴定。他这个鉴定不是我县规定的地方弄的,而是由公安局的熟人帮他弄的。请问这个鉴定有法律效力吗?还有,对方张口要赔偿18000元,这有法律依据吗?最后,就是他们这一案件,对方没有起诉到法院,派出所调解不成,那派出所是否有权利逮捕我亲戚?谢谢
位律师回复
1、有无法律效力并不取决于是不是通过熟人办的,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2、索赔18000,要细看其项目和计算的依据。
3、决定逮捕的权利在检察院,这种情况通常不会批捕。
0条评论